本文章来源:省财政厅金融处,原文访问链接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总体要求,持续提升省属金融企业竞争力、创新力、控制力、影响力、抗风险能力,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省属金融企业,近日省财政厅出台《关于省属金融企业贯彻落实〈江苏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0-2022年)〉的实施意见》。
《实施意见》的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↓↓↓
要求省属金融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。加强董事会建设,落实董事会职权,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。提高省属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安全发展水平。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,健全企业内控和章程管理。
二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优化调整
要求省属金融企业有效发挥在优化结构、畅通循环、稳定增长中的作用。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金融行业和关键领域、重要金融基础设施、重点金融机构集中。提升省属金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把握好发展方向、战略定位、经营重点,突出主业、做精专业,提高稳健发展能力、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。
稳妥推进省属金融企业混改,形成“股权结构多元、股东行为规范、内部约束有效、运行高效灵活”的经营体制,提高省属上市金融企业规范运作水平。探索实施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,形成“吸引人才、凝聚人才、用好人才”的良性循环。
强化国有金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,精简优化省属金融企业总部机构设置,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。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,严格落实薪酬管理制度。
全面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提升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水平。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,做好省属金融企业基础管理、重大事项管理、管理者选择与考核、监督检查等工作。对省属金融企业开展高质量发展考核,“一企一策”设置相关考核指标。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,省属金融企业完善内部监督监督机制,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投资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,贯彻执行容错纠错机制等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省属金融企业集团公司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,对照方案的主要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清单,逐条做好任务细化分解、明确牵头部门、列明具体措施、完成时间节点。要加强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,及时进行总结宣传,加强对改革事项的评估工作,每半年开展一次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评估,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